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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樊城区行政审批局经过对2016年春季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资格审查,认定宋国婷等14人具备初中教师资格,黄璟等30人具备小学教师资格,方文旭等22人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将本次认定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7日。举报电话:3155630。

原标题: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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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x

樊城区行政审批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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