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1.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省教育厅将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切实加强管理,保证测试工作质量,加强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2.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琼州学院、三亚学院 10月29日至30日

海南大学、海口经济学院 11月5日至6日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 11月12日至13日

3.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委托有关高校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琼教师〔2009〕1号)等有关 文件要求执行。未授权组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高校,将本校受理申请人员花名册于10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我厅将根据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 则,委托有关院校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各本科院校组织本校申请人和我厅委托的高校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制订 详细的工作方案,在测试前5个工作日报我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备案。

4.有关收费严格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745号)执行。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