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教师资格申请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18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5月至7月组织开展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严格审核、体检、公示,同意认定下列申请人相应教师资格(见附件)。

原标题: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6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doc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16年8月9日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