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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20日起,至5月31日,下列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51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浙江教师资格考试

原标题: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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